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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長致辭

重新招標后聯(lián)合體成員可以單獨參加投標嗎?
發(fā)布時間:
2022-03-21
問:某項目接受聯(lián)合體投標。第一次招標時,某聯(lián)合體中標,后有人投訴該投標聯(lián)合體成員之一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,且影響招標公正。經(jīng)查證,該投訴事項屬實。該聯(lián)合體被認定為中標無效后,招標人重新啟動招標。第二次招標時,原中標聯(lián)合體成員之一又單獨參加了本項目的投標,該單位不是之前那家和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的單位。請問同一招標項目,之前被認定為中標無效的單位,可以接受其投標嗎?
答:該項目第一次招標時,該單位是參加聯(lián)合體投標。重新招標時,該單位是單獨投標。兩次招標活動系相互獨立的采購活動,該單位在兩次不同的采購活動中,以不同的角色參加采購活動,且和招標人也無利害關系。因此,該項目第二次招標時該投標單位單獨投標不影響投標的有效性,不應該拒絕其投標。
來源:中國采購與招標網(w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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